首頁 焦點評論


文章標題 【國會教室-基礎篇】第七講:朝野協商(二)
發表日期 2014-07-25
作者 口袋國會編輯群

前篇筆者已經初步介紹了朝野協商的運作方式及其功能,本篇將更深入的討論朝野協商的存廢問題。相信許多讀者已經聽聞不下十種廢除朝野協商機制的理由,但沒有朝野協商的立法院真的運作就會比較順暢嗎?就能屏除密室協商?還是就能避免少數綁架?

前篇已經闡述過朝野協商的另一項功能,就是增加法案審議的機會。倘若廢除朝野協商機制,第一個所需面對的問題就是所有有不同意見的法案、條文都只能在委員會辯論、審議。因此,一條法條,甚至一個字就能拖延整個法案審議的進度,勢必也影響其他法案被審議的可能。第二,難道真的有讀者相信朝野協商只會存在於協商會場嗎?實際上,朝野協商不拘泥任何形式,存在於立法院內外各種場域之中。可能是委員們私下溝通,亦可能於某次公開會議中的請託而達成共識。而協商會議僅是將原本已達成的共識,轉形於符合規範性的會議記錄,並公諸於世。倘若廢除朝野協商制度,國人可能更難監督法案如何從意見歧異轉趨相同的過程,所有法案可能淪為私底下交易、協商,委員會討論淪為作秀、表演的競技場。第三,由於立法院召開院會時間有限,且所有法案的通過,都必須經過院會二、三讀。院會如何在有限的時間內,處理爭議性與沒有爭議性的法案,就考驗院會主席的智慧。根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經委員會討論而無共識且交付協商逾一個月內法案,得交付院會處理之,這裡所謂的院會處理就是投票表決。如此一來,當每個法案,無論爭議與否,在野黨必會全數動用逐條表決的權利,我國的立法效率勢必比現行狀況更令國人所詬病。第四,倘若國會的一切都是表決,依照現行國會議員鮮少有違背黨意的情況下,想當然爾,若是行政、立法一致性政府,國會將儼然成為行政權的橡皮圖章。國會少數黨的委員將只能狗吠火車或處理選民陳情等事,無法利用協商機制推動任何法案。相反的,若是行政、立法分立性政府,在少了朝野協商機制後,行政、立法兩權勢必陷入政治僵局,無異是更大的政治災難。到時,立法院又將回到過去民主轉型期的國會,動輒霸佔主席台、不斷上演打架、鬧事的情事。最後,更值得讀者深思的問題是,我國的立法,甚至是政治走向是否應該完全忽視少數意見。朝野協商制度給了立法院每一個黨團,不論其成員數多寡都一樣的權力,就是希望立法過程中,經由協商的機制讓少數意見得以被採納。因此,朝野協商制度近似於協和式民主的機制,可利用協商,化解社會的分歧與對立。

當然,一定有很多讀者會問,既然朝野協商制度不可廢,但協商過程又不太透明,國人將如何監督國會呢?筆者認為,雖然朝野協商結論可視為各政黨共同承擔政治責任,但我們依然可以比較各政黨協商前後立場的轉變或提案內容與協商共識前後的差異,來監督國會議員或政黨的立法表現。這樣一來,不但能審視立法委員提案的嚴謹性,更能看出哪些提案意在向選民交代,哪些提案意在威脅,哪些提案是真正考量國家整體發展的。或許朝野協商仍有其不完美之處,但實務上這個制度對國會或國家而言都有實質助益,並非完全臭不可聞。

文至於此,你/妳還堅持廢除朝野協商制度嗎?

上一篇相關文章:【國會教室】第六講:朝野協商(一)

下一篇延伸閱讀:【國會教室】第八講:院會 

 

留言板